錢要給誰?

剛剛看到 CNet 的『開放原始碼找違規廠商開刀 獲勝』一文.

一直很好奇, 打官司如果與錢無關, 那就是要不要 Open Source, 但是如果談到最後, 要用賠償的方式, 那贏的錢是進誰口袋? 如果是給原告, 那就是誰先告誰先贏? 如果不是給原告, 又該由誰受惠? 再者, 原告是否具有以賠償做為和解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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