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資料是我從某 nopa 取得的, 原文當中除了法鵝大站相關信件之外, 大部份資料從網路上都可以找得到, 我想我直接貼自己 blog 應該不違反什麼吧?
1. 某些資料來自蔡神自己的 web directory, 要抓取原文請趁早, 蔡神如果砍了請不要來問我.
2. 歡迎同好引用, 但請送個 trackback 過來, 包括前一格.
3. 那個法鵝ㄉㄉ, 你什麼時候要辦大食團啊?
4. 老實說, 人家老外 nopa 突然發現流量異常一定會覺得很奇怪 orz.
5. 全信照引, 會觸犯原發信人的著作權, 所以某長輩丟到 nopa 給我之前就先馬賽克了, 而且部份節錄.
另, Part III 之後的內容, 因內容敏感, 據上游資料來源的說法是, 假設資料是真的, 需要多一點時間等看看交大校方對相關事件的後續態度, 再決定是否公開, 或以何種方式公開.
如果真是這樣的狀況, 交大可能會面臨很嚴重的內部組織調整 (總要有人負責吧), 而丁丁大站會受到多大的影響, 公平會既然已經准了, 丁丁大站也已經移入啞唬機房, 而日昨啞唬也宣佈歪照片不再繼續維護, 會不會啞唬就此順理成章把丁丁大站資料庫往啞唬帳號系統/360 blog/flickr 放照片? 這些誰都不知道, 我們只能靜觀其變. 我是很希望看到交大校方和丁丁大站對簿公堂, 這樣可以讓那些亂搞的人多少有些警惕.
至於某鄒姓總經理的新狀況, 老實說,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前一個從台灣區升官去亞洲區當老總的人, 就是龍的傳人李建復, 這好像是啞唬要架空某個人的固定手法吧?
(5) 2007/01/18 給教育部徹查報告的草稿 05reply.txt
Date: Thu, 18 Jan 2007 16:45:24 +0800
From: 蔡神
To: 彭主祕, 張mf教授, 施zc教授, 曾yc主任, 黃cy教授, 林Y研發長
cc: 陳yc主任, 蔡神, 盧yf, 李mj
Subject: Regarding Wretch 丁丁大站回覆公文
User-Agent: Mutt/1.5.13 (2006-08-11)(原文在 http://www.csie.nctu.edu.tw/~tsaiwn/noname/explain.txt)
Dear 交大各位長官們,
這是準備回覆教育部有關丁丁大站公文的草稿..
為讓各位長官有充份時間思考, 先用 e-mail 把擬公文回覆教育部之草稿
先寄給大家, 校內公文已在路上, 請各位長官補充或修正,
以便請秘書室整合潤飾後以正式公文回覆.
公文流動順序:
計網中心 –> 資工系 (張mf, 施zc, 曾yc )
–> 研發處 (智財組 黃cy教授, 林y 教授)
–> 秘書室 (主秘, 校長) –> 文書組發文擬辦:
(1)擬會簽各相關單位, 請補充說明或提供意見後,
再請秘書室彙整潤稿後函覆教育部.
本文電子檔請在這抓:
http://www.csie.nctu.edu.tw/~tsaiwn/noname/explain.txt(2)附 2007/01/09 各大報剪報請參考
各大報剪報電子檔蒐集在在本校公共事務委員會網站:
http://www.pac.nctu.edu.tw/news/news.php 看 2007/01/09 新聞(以下暫不引, 請洽上附 url)
=================================================================Many Thanks.
陳yc 敬上
cc主任
蔡神 代發(6) 網路上被轉貼最多罵無名的文章 06shit.txt
Path: netnews2.csie.nctu.edu.tw!netnews.csie.nctu.edu.tw!wretch
From: neat.bbs@bbs.wretch.cc (neat)
Newsgroups: nctu.talk
Subject: 轉載 丁丁大站:公然說謊還是道德低落?
Date: 11 Jan 2007 15:15:57 GMT原文內容: http://cbs.ntu.edu.tw/threadread.php/board=nctu&nums=61627:61655:61781
作者 轉貼連結:丁丁大站:公然說謊還是道德低落?
(from 朱學恒的路西法地獄 )
http://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Lucifer78&f_ART_ID=645851(7) 2007/01/08 回給教部與立委的初步說明 07reply.txt
From 蔡神 Mon Jan 8 12:38:43 2007
What: 2007/01/08 記者會後先回覆立委初稿
Date: Mon, 8 Jan 2007 12:38:24 +0800
From: 蔡神
To: 李cs
cc: 楊ch, 劉jh, 賴mh, 湯立委, 黃cy, 陳yc, 曾yc, 張mf, 蔡神, 某人
Subject: 關於丁丁大站說明
User-Agent: Mutt/1.5.13 (2006-08-11)Dear ALL,
The following is try to give you the necessary information
regarding the “丁丁大站” BLOG & BBS site(丁丁大站).
Mail contains Chinese characters. Please make sure your mail reader
has correct encoding such as BIG5 and/or Traditional Chinese.各位長官大家好,
以下小弟把前天晚上教育部李cs 來電詢問相關事宜與之前資料整理
如下,另外交大研發處相關辦法則請到以下網址參考:
http://www.csie.nctu.edu.tw/~tsaiwn/noname/
裡面有一個 word 檔案與一個 pdf 檔案,以及一個文字檔案內含以下文字。
希望對事情的釐清有所幫助。敬請參考,謝謝!
蔡神 敬上
交通大學xxx副主任
交通大學xxx主任
交通大學xxx副教授——————————————————————-
交大丁丁大站技術移轉說明
丁丁大站是1999年10月交大大一學生自行於宿舍成立之BBS站,初期只有
文字版功能,只是交大校內數十個BBS站之一,隨後因應技術進步與潮流,逐
步加入相簿、部落格(BLOG)。2003年因為該站長大學畢業又考入本校碩士班,且該站流量太大,
放在宿舍無法發揮功能,經徵得資工系同意後,於2003年10月將該站移
往資工系計中,交大資工無名小站吸引了許多高中生的注意,對招收優
秀學生也有幫助。2004年暑假開始,資工系陸續接到許多校外來函檢舉丁丁大站有色
情資訊,有廣告資訊等,系上除了加強監督與糾正外,並由系主任、研
發長與開站同學們開始商討技術移轉,將該站商業化移出交大(註:交大
智財組屬於研發處)。2004年11月開始移到台北,於2005年3月正式成立
丁丁大站公司,資本額新台幣貳仟萬(目前資本額3280萬);
並於2005年4月13日依照交大研發處智財組規定由公司與交大簽訂技術
授權合約。合約內容包括:
(a)技術授權金新台幣壹仟萬
(b)交大資工系丁丁大站創意獎學金每年20萬連續10年
(c)丁丁大站公司三年內每年稅後若有盈餘則提撥百分之四回饋交大。2006年4月開始,丁丁大站因須與外來廠商洽談併購事宜,開始與
交大洽談如何修改合約,以因應萬一被併購後無法計算盈餘與百分之四
回饋金等事宜,丁丁大站與交大研發處智財組經多次協商後
於2006/11/28正式簽訂新約,廢止原合約,改為:
(a)併購完成一週內支付交大新台幣貳仟萬元回饋金
(b)丁丁大站與併購公司須擔保原合約同意之丁丁大站創意獎學金事宜仍然有效。FAQ
Q1. 據報載丁丁大站以七億多賣給雅虎奇摩,交大僅取得壹仟萬授權金顯然
不成比例,且該一千萬中八百萬又被丁丁大站拿回去,如此交大實際上
只有取得二百萬,是否賤賣請解釋。
A: 洽談技轉時是以技術鑑價與市場價值作為技轉金的計算基礎,沒有人
會知道日後丁丁大站是否會成功或能夠賺多少錢!當時甚至有些公司願
意出的價碼還不到一百萬,一千萬是當時洽談者中的最高價格。
至於一千萬中八百萬又被無名小站拿回去,是依據交大研發處智財組之
研發鼓勵辦法,百分之八十歸發明人。且新合約中丁丁大站同意併購完成
一週內支付交大新台幣貳仟萬元回饋金。Q2. 請問該貳仟萬元回饋金中也是有百分之八十會被丁丁大站拿回去嗎?
A: 依據交大研發處智財組說明,就交大研發鼓勵辦法該金額為衍生利益
金應該原發明人可以拿回百分之八十,但若從嚴解釋為回饋金則可以
全數歸於交大。目前交大仍與丁丁大站溝通中,比較折衷的方式是
該百分之八十歸屬丁丁大站發明人再由他們捐給交大成立獎學金基金會。
不過目前尚無定論。Q3. 有檢舉函指出無名小站能以七億多賣給雅虎奇摩主要是使用者名單,
也就是說該站值錢的是名單而非技術,然而該站主要名單是在交大
時利用公務預算支付的順暢頻寬與大量相簿容量吸引來的,如此
就算前述回饋金真的有貳仟貳佰萬歸交大仍屬微不足道,請說明。
A: 丁丁大站在交大時所建立名單於移出交大時已經依據律師建議,要求
使用者重新登記,因此上述說法略有出入。大學主要目的為培養人才,
並非營利單位,不能把使用者名單拿來賣。Q4. 以國會的觀點看到的是無名小站利用了學校公務預算所買的設備頻寬與
資源為個人賺了七億以上,回饋金與此數目不成比例,請說明。
A: 教育部與大學設立的目的就是用公務預算培養人才,培養人才也包括
鼓勵研究發展,學生的成功對於學校社會甚至國家都是正面的,
至於技術轉移費與衍生利益金是依據各大學基於鼓勵研發所訂定的相關
辦法,這次是因為丁丁大站被併購金額太大才會引起社會較多關注,
是否應該要有更高標準回饋金目前交大正在努力爭取中。Q5. 可否請說明丁丁大站自成立到移出交大總共用掉公家頻寬與其它資源
共約多少錢?
A: 因為全校BBS站有數十個,學校並不對各站收費,所以這種講法並不公平,
而且實際上也很難去估計出丁丁大站使用的頻寬與資源究竟算多少錢。Q6. 有檢舉函指出目前丁丁大站仍使用部分交大資源,請說明。
A: 這應該是誤會,目前丁丁大站已經與交大完全沒有關係。
可能是因丁丁大站成員有人同時在交大念博士班,
該博士班同學兩月前確實曾經從其實驗室電腦對性質相似的法鵝大站做
流量測試,交大已通知該生之指導教授並予糾正此種未經告知即做的不
禮貌行為,此事並已跟教育部相關單位報告。===================================================================
(8) 2007/03/23 法鵝大站 爭議處理報告 08pixnet.txt
From 蔡神 Fri Mar 23 19:14:40 2007
Date: Fri, 23 Mar 2007 19:15:27 +0800
From: 蔡神
To: 劉SJ
cc: 蔡神
Subject: Regarding 法鵝大站在丁丁大站之後的法鵝大站併購案
Message-ID: <20070323111527.GA98403@csie.NCTU.edu.tw>Dear Dr. 劉,
Besides, here is the status regarding pixnet.
前天教育部電算中心來 mail 以及通過電話討論法鵝大站上報的事.
以下是把我們回覆以及教育部電算中心李組長回信一併附上,
請參考.
在信中的各 mail address 各屬於:
李cs
劉jh
楊ch
這位我不知道: ??
平常若有與計網中心相關事情他們大都會先電話或email與我們連絡,
然後必要時才會出正式公文.> To: 楊ch, 劉jh,
> ??BR,
蔡神On Thu, Mar 22, 2007 at 11:54:54AM +0800, ChangShu wrote:
> From: 李cs
> X-Mailer: Mozilla 4.8 [en] (Windows NT 5.0; U)
> X-Accept-Language: en,zh-TW
> MIME-Version: 1.0
> To: 楊ch, 劉jh, ??
> cc: 蔡神, 林YD, 老人家, 陳cs
> Subject: Regarding 法鵝大站
> 向各位長官報告:
> 剛剛已去電立委辦公室助理並說明,
> 立委辦公室助理答覆: 目前看來法鵝大站
> 沒有與丁丁大站相同的疑似不法問題,
> 亦無接獲相關檢舉, 暫且不會追蹤處理法鵝大站.
>
> 特此報告.
>
> With best regards.
>
>
> 蔡神 wrote:
>
> > Dear ALL,
> >
> > 各位長官, 關於法鵝大站本校校長與研發處已經要求本校計中
> > 調查, 以下附上我們給本校校長與研發處的資料,
> > 如有需要我們補充, 請來信或直接來電,
> > 劉jh和李cs都有我們的電話.
> >
> > BR,
> > 蔡神代林YD回答
> >
> > On Thu, Mar 22, 2007 at 09:51:45AM +0800, 李cs wrote:
> > > 林YD您好,
> > > 最近的新聞指出法鵝大站
> > > 亦源起於交大, 湯立委辦公室人員打電話
> > > 來本中心關切此事, 想要了解該網站
> > > 是否有類似丁丁大站之問題, 敬請貴校
> > > 提供相關說明, 以便本中心轉知立委辦公室.
> > >
> >
> > > ———- Original Message ———–
> > > From: 蔡神
> > > To: 簡ju, admteam, 吳peter
> > > Cc: 林yd, 蔡神, 老人家, 陳cschen
> > > Sent: Wed, 21 Mar 2007 05:04:55 +0800
> > > Subject: Re: 敬請計中提供法鵝大站使用交大資源相關資料
> > >
> > > > Dear ALL,
> > > > [Mail contains Chinese character. Please make sure your mail
> > > > reader use correct encoding such as BIG5 or traditional
> > > > chinese.]
> > > >
> > > > 簡ju, 校長, 以及各位長官大家好,
> > > > 以下是計網中心關於法鵝大站的報告..
> > > > 先講摘要:
> > > > (a) 法鵝大站 2003/09當時在交大是兩位學生自行架設相簿+BLOG網站,
> > > > (b) 使用的是學生自己的機器, 沒有使用學校設備.
> > > > (c) 使用交大多少頻寬因為與其他一百多個站類似並無統計資料,
> > > > (交大平日開機狀態的電腦有兩萬多部)
> > > > (d) 2006年4月學生自行把站移出交大(因為站長外文系同學劉xx
> > > > 即將在 2006/06 畢業)當時登記會員數估計應有20萬人左右.
> > > > (e) 該站在學校期間都沒有被檢舉過, 因此計中同仁沒有特別注意到.
> > > > (f) 法鵝大站截至目前被城邦 tom.com 入主為止仍屬虧損狀態.
> > > > (g) 較有爭議的是 2006/04 該站偷偷移出交大時帶走的會員資料庫.
> > > > 詳細說明如下:
> > > >
> > > > 關於法鵝大站, 在去年(2006/10/26)發生丁丁大站成員wkwu蓄意大流量
> > > > 對該站測試之前, 根本沒幾個人記得有法鵝大站.
> > > > 去(2006)年十月底法鵝大站告到教育部電算中心, 說丁丁大站成員利用
> > > > 交大資工密碼實驗室電腦對法鵝大站攻擊兩小時(其實是俗稱 ab 測試).
> > > >
> > > > (註: wkwu為陳榮傑老師博士生, 同時也是丁丁大站主要成員)
> > > > 本校計中接到教育部電算中心轉來之控訴函立即處理,
> > > > 經查證後, 丁丁大站 wkwu 承認使用如下命令 “測試” 法鵝大站:
> > > > ab -n 100000 -c 10
> > > >
> > > > http://p5.p.pixnet.net/albums/userpics/5/0/228250/1161862404.jpg
> > > >
> > > > 因為此舉屬不禮貌行為, (不是攻擊行為), 未經告知就大量測試,
> > > > 結果丁丁大站在 2006/11/03 向法鵝大站道歉了事. 法鵝大站接受道歉.
> > > >
> > > > 同時因為2006年10月 報紙刊登法鵝大站也是來自交大, 所以
> > > > 當時教育部電算中心提醒本校注意是否該站有利用交大學術網路資源情事,
> > > > 經詢問計網中心同仁, 除了老人家略知有該站外, 沒有人有印象!
> > > > 最主要是交大 BBS 相關網站共有一百多個, 隨著學生來來往往有站關閉
> > > > 也常有新站開設.只要沒有違反學術網路規範, 計網中心不予干涉.
> > > > 我們陸續詢問了十幾個本校學生, 總算拼湊出一些端倪:
> > > > (1) 法鵝大站是在 2003年由一位工業工程系四年級學生曾法鵝與
> > > > 一位外文系二年級學生劉xx(當時為學聯會新聞部長)共兩位
> > > > 同學自行架設, 是交大學生自行架設眾多網站中的一個.
> > > > 該站所用機器均為該兩位學生自行購置.
> > > > 正式成立約在 2003/09 提供法鵝大站相簿,
> > > > 並於 2004/12 加入了部落格(BLOG)功能, 人數開始大量增加.
> > > > (2) 因為架站二位同學都是學聯會幹部, 該站提供本校有學生e-mail帳號
> > > > 的學生(D2帳號)1GB相簿空間(約一般會員的十倍), 並與台大的PTT合作
> > > > 提供台大PTT會員600MB相簿空間(約一般會員的六倍).
> > > > (3) 法鵝大站在學校期間因為都沒有被檢舉過, 其所使用的頻寬
> > > > 與全校一百多個學生架的站相比並無特殊之處.
> > > > (4) 2006年4月法鵝大站偷偷從交大移往台灣固網, 說偷偷是因為根本
> > > > 沒有人知道, 經查是在 2006/04/03 經濟部登記成立公司,
> > > > 名稱為優像數位媒體公司, 資本額為新台幣五百萬.
> > > > 為原先兩位同學自行另找兩位同學合資成立.
> > > > 移出之主要原因應該是當時站長外文系劉xx同學四年級即將畢業.
> > > > (5) 法鵝大站移出交大綱開始仍為免費使用, 過了幾個月後的下半年
> > > > 才開始收廣告費與推 VIP 收費會員, 不過大部分仍是免費會員.
> > > > 直到最近法鵝大站被城邦 tom.com 入主為止, 仍屬虧損狀態!
> > > > (6) 法鵝大站第一次被比較多人注意是 2006/10/26 丁丁大站對其
> > > > 做 ab 測試或稱攻擊的事件見報.
> > > > (7) 最近因為法鵝大站被城邦 tom.com 入主, 網路上開始出現
> > > > 大量新聞, 目前主要爭議是:
> > > > 當初法鵝大站在交大利用學術網路頻寬的便利吸引眾多會員
> > > > 資料, 隨著把法鵝大站移出交大也是把會員資料庫帶走!
> > > > 這點與丁丁大站是一樣的!
> > > > 事實上丁丁大站最值錢的也是會員資料庫, 並不是其技術!
> > > > (8) 目前法鵝大站會員號稱 30萬, (丁丁大站宣稱目前有 300萬人以上)
> > > > 依據之前訪談十幾位同學推估去年 (2006/04) 法鵝大站移出交大
> > > > 商業化之時會員數應該是在 20萬人左右.
> > > > 目前法鵝大站在網路流量觀測網站Alexa的排名為888名,
> > > > 而丁丁大站(wretch.cc)則為28名。
> > > >
> > > > 以上報告為我們計網中心所知的, 希望有助於大家思考如何訂定由學校出走
> > > > 之公司的新規範, 以便兼顧培養學生創意又不會被批評為公器私用!
> > > >
> > > > Best Regards,
> > > >
> > > > 蔡神
> > > >
> > > > On Tue, Mar 20, 2007 at 05:06:34PM +0800, 簡ju wrote:
> > > > > 蔡神,您好:
> > > > >
> > > > > 暨丁丁大站之後,另一從交大產生的法鵝大站網路相簿網站逐漸浮出檯面,
> > > > > 使用學校網路資源等疑問也接著產生,因此吳校長需要確切知道
> > > > > 當初法鵝大站在校期間所使用到的諸如學校設備、流量等等資料,
> > > > > 以瞭解與因應外界質詢。
> > > > >
> > > > > 若您時間許可,盼能於本週之內與您會面討論,以瞭解此一事件之來龍去脈。
> > > > >
> > > > >
> > > > >
> > > > > 校長希望儘快將事件釐清,相關資料若能儘早提供為佳,非常感謝!
> > > > >
> > > > > 研發處
> > > > >
> > > > > 簡ju
> > > > >
> > > > >
> > > ——- End of Original Message ——-
> > >
>
> –
> ——-
> 李cs
> Ministry of Education Computer Center
>
>(9) 六年前本人發表在學生宿舍嚴禁養狗貓和老鼠的文章 09snake.txt
發信人: 蔡神, 看板: NCTU
標 題: Re: 關於蛇的貢獻( was:宿舍嚴禁養狗貓和老鼠)
發信站: Computer Science &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Sat Apr 21 02:32:30
2001)
轉信站:
Cinderella!nctumsnews!ctu-peer!news.nctu!netnews.csie.nctu!netnews2.cs純就事論事, 不要扣我帽子說不尊重信仰
根據舊約創世紀第三章:
(1) 請問亞當夏娃原來連自己是否”赤身露體”都不知道要如何懷孕?
(2) 既然原來不會懷胎, 蛇叫他們吃過禁止之果後神就要讓夏娃多多加增懷胎的苦楚僅表示要讓她從如果懷孕不會痛苦變成會痛苦, 沒有影響原來不會懷孕的事實
(3) 再請教前面自己說是聰明人能了解上帝旨意的大哥
蛇有引誘人嗎? 那是夏娃說的
蛇只是說真話: 蛇說吃了不會死, 真的沒死
蛇說吃了眼睛會明亮, 真的吃了後就明亮
蛇有騙人嗎? 蛇說真話算引誘人嗎?
我沒看到牠說一句假話, 也沒看出牠如何狡猾?
請注意蛇也沒叫人吃, 牠只說吃了不會死吃了眼睛會明亮!
(4) 神欺騙人在先(說吃了會死)
咒詛人於後, 原因只是人沒聽信祂的謊言!
(5) 最可憐的是蛇, 沒有被告知不准飼養在先..阿不是.. 是不准說真話在先
說了真話卻被咒詛於後, 說什麼以後蛇會咬人的腳, 人會打蛇的頭
不然照說現在蛇應該也不會咬人, 還會跟人說話ㄟ
(6) 請前面自認聰明懂得上帝旨意的大哥幫忙開釋一下
神自己撒謊被拆穿就要咒詛人是隱含何種深意?
願聞其詳
(7) 最後, 再請問”偷嘗禁果”這句的典故何來?
不過這位仁兄心腸還不錯, 還會說 God bless U
記得以前念研究所時老是被一位滿要好的同學罵”上帝不保佑你了啦!”—-
發信人: 蔡神, 看板: NCTU
標 題: Re: [公告] 宿舍嚴禁養狗貓和老鼠
發信站: Computer Science &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Fri Apr 20 14:52:22
2001)
轉信站:
Cinderella!nctumsnews!ctu-peer!news.nctu!netnews.csie.nctu!netnews2.cs大家不用在那打口水戰, 我只是講話比較直接
我不喜歡官樣文章
生輔組組長不是什麼高官
大家不用那麼抬舉
不過既然有這麼多人喜歡養寵物, 現在略作讓步
趁該法條還在開會討論中(上次會議開到下班沒開完)未定案之前快來申請
只要是申請養蛇類的就核准
其他的仍然不准
ㄟ, 沒說申請一定要准吧? 如果一定要准那何必要申請?
那就乾脆公告說都可以養就好了不是嗎?
啥? 那為何不規定不准養就好?
ㄟ, 那是以前定的, 以前學生少宿舍多, 要拜託你來住
現在不夠住, 當然規定要嚴一點, 要大家支持修法使之更明確
還好當初還有考慮到”要經核准”, 不然宿舍豈不成為動物園了
目前仍是申請制, 現在只是先預告, 除了蛇類以外不會准
就降子
—作者 : 蔡神, 看板: NCTU
標題 : Re: [公告] 宿舍嚴禁養狗貓和老鼠
時間 : Computer Science &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Fri Apr 20 15:14:51
2001
轉信 :
Cinderella!nctumsnews!ctu-peer!news.nctu!netnews.csie.nctu!netnews2.c
————————————————————————-根據舊約聖經記載
亞當和夏娃就是因為聽了蛇的話
然後才有了後代
試想, 要不是蛇, 今天有我們人類嗎?
蛇的貢獻這麼大, 要養第一個當然要養蛇囉
飲水思源, 是校訓不是嗎
一口氣 衝 yorkli.bbs@王水大楓橋 wrote:
> 為什麼蛇就可以呢??
> 實在是不懂…..
> 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嗎???
>
交大 vs. 無名,戰鼓急催…
鄉親^H民們趕快拉板凳坐好,這次戰意很濃啊…
截至目前為止,此消息還是只有我所敬愛的奶^H乃特大所獨家揭露,傳說中極祕的戰文;同樣的,我也不知道消息來源是誰,也不知道真實…..
超過三百篇的震撼彈…
這是睡前看到某部落格公開的 nopa 。因為某部落格他決定公開了,所以他說 nopa 我也可以引。只是拜託我只引 nopa 就好。
筆者剛看到這篇 nopa 實在傻掉了。遠比本部落格三百篇文章加起來還…..
War of the Wretch: Volume I?…
上午八時許,赫然發現乃特大其實發了兩篇續集,我這ㄆㄧㄚˇ眼的傢伙竟然一直都沒有發現啊XD!一篇是介紹其資料來源,另一篇則是傳說中的二部曲。有趣的是,我原本隨口說說的三部曲…..
飼老鼠咬布袋?交大摃上無名小站…
無名小站在這樣亂搞下去,根本是丟盡所有交大校友的臉!
從蔡依林學長那裡看到的消息,以及傳說中的戰文(瀏覽者若看到亂碼,請調整文字編碼至 Big5)。如果文章的內容屬實,那只能說…
無名小站跟交大的內幕…
本來今天立志要早睡的,結果好死不死睡前看到乃特大獨家揭露了有關蔡神槓上了丁丁大站的一封信 (看到亂碼的話請按右鍵編碼選Big5),一看之下欲罷不能,一直看到剛剛….
信中其實透…..
我一樣來手動 TB
http://blog.hsdn.net/index.php?a=1081
交大 v.s. 無名:第一、二話…
今天凌晨由- a knight’s tale - 乃特風雲錄 -獨家披露一份蔡神寫給無名小站 wkwu 的信件(請以 big5 編碼檢視,此信看來會分成三部份刊出,目前已刊登兩部份),苦牢之最後一年的交大 vs. 無名,…..
交大與無名戰起來了-第二話…
交大與丁丁大站戰起來第二話
聽說還有第三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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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動TB….
http://molesterwaterball.blogspot.com/2007/05/blog-post.html
手動版捶被
http://sanyuan.blogspot.com/2007/05/blog-post_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