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官司以和解收場

請恕我馬賽克, 因為我怕被人家告毀謗這樣 Orz…

認得我的朋友都知道, 我一輩子只參加過一次學運 (如果擔任合法學生組織幹部而且沒上街頭搖旗子可以算的話). 就是 1999 年底開始某王水大的學生自治組織的一些紛擾. 因職務所在, 當時的相關文件, 我全部都有留一份起來, 包括網路上筆戰的文章, 公告事項, 也包括相關紙本文件的正本.

日前, 某一元長輩因為去年年底選舉期間在某鄉民網站上提及了相關當事人的歷史橋段 (據說用詞比較強烈一點), 被一狀告上法院. 結果呢, 一元長輩從大陸跑回台灣來問我 (可是為什麼沒有大食團啊啊啊), 有哪些資料可以讓他少一些麻煩的, 我想了想, 網路上的言論, 有人可以硬ㄠ是偽造的, 那簽名連署的文件正本就ㄠ不動了吧…

結果, 事隔數月, 某一元長輩東西還給我, 大致敘述了一下故事的發展. 原本在連署文件正本還沒出現之前, 法官大人的說法是, "就算事情是真的, 你也不要講到口氣這麼重嘛!" "你就登報道歉花點錢解決掉算了". 在連署書正本出現之後, 法官大人就烙話了 "你們趕快給我和解, 不然你們就看著辦" "在哪兒說的話, 就在哪兒道歉算了". (聽說法官大人也訝異了一下竟然會跑出這麼離譜的證據這樣)

結果, 某一元長輩就跑去鄉民網站連刊一個禮拜的道歉啟事, 為避免大家忘了是怎麼回事, 所以附上原文. 好笑的是, 有鄉民的反應竟然是 "這樣也能算毀謗"…

一元老哥, 你不要唉唉唉叫 (我知道你已經很多年不策進了), 哪天有閒再來君子報仇三年不晚吧~~~ 不過老哥你可要多保重身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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