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回信照登, 收件人就不列出了.
Hi eddy,
At 2007/11/12 16:52:51, you wrote:
> 針對近日在網路上某人(資策會 馮正青)以公開之方式進行本人(正漢科技 張
> 至寧)之人身攻擊,本人已收集所有相關証據,將在近日內以「公然加重毀謗罪
> 」提起刑事訴訟。另查覺該人在2007年10月13日前仍是軍人身份,且另有公開攻
> 擊其它人及組織單位(軟體自由協會)之言論事實,已將所有証據保全,一併另
> 送至軍事法庭處理(公訴罪)。先提醒一下, 我服的役別叫 "國防工業訓儲役", 當我在 2003 年 10 月 3 日取
得結訓證明之後即不屬軍事法庭管轄範圍, SLAT 理監事有多位現在或曾經具有相
同身份, 歡迎查證.此外, 中華民國法律沒有『公然加重毀謗罪』, 我只知道 刑法 309 公然侮辱罪
和 310 誹謗罪, 我想你說的可能是 310 第 2 項『加重誹謗罪』.我求的, 就下述兩件事, 你或 KC 該給我一個公道, 在我有實證的狀況下, 我完
全不認為這個叫『公然加重毀謗罪』.1. 我並未在暨大資管工讀生敲定之後, 向 ICOS 大會強行要求 KaLUG 住宿事項.
說明: 8/7 下午我們討論的 KaLUG 場務人員換取住宿補助, 也是你同意的, 於
是我 8/25 前往 KaLUG 當面向各位社群同好提議, 並於 9/3 13:23:36 發給
COSCUP2007 mailing list 中提及相關狀況. 該信首次寄出時, tossug mail
server 出問題, 事後由 pofeng 於 9/7 13:53:37 再寄一次 (KC 有回信確認
收到信). 之後是你沒有繼續處理, 暨大資管工讀生敲定之後, ICOS 相關人員
對 KaLUG 與會補助人數也提出各種限制.2. 我並未要求 ICOS 大會補助 KaLUG 交通費.
說明: 10/10 你宣稱我要求 ICOS 大會提供 KaLUG 高鐵. 10/11 4:00pm 左右我
打過電話跟你問清楚, 之後我也向 KC 證實過我從沒提出相關要求.我敢開口嗆 SLAT 及 ICOS 的相關問題, 事先該有的安排, 什麼白啊黑啊的都考
慮過, 只是沒想到對象不是原本預期的『自由軟體消費者』, 而是應該站在天平同
一邊的人. 所以, 我不想跟你打官司, 但你如果想要興訟, 我也只好奉陪, 過程中
如果造成各大長輩被打擾, 非我所願, 所以請你三思.> 如有其它相同法人、自然人、動物,遭受公開攻擊之事証,請儘快與本人連絡,
> 本人將免費且保証一併處理。動物? 呵呵…
Best Regards,
-knight
有完沒完~~真是夠了
真替你父母感到可憐,怎會敎出那麼沒教養的孩子~~~
怎麼看都覺得 knight 學長做這些事情並沒有什麼不對…….
當人家都殺到你家門前,還順道賞你兩個耳光,難道就不可以回敬他兩拳?還是要學習兩千多年前的「耶穌基督」,對他說:「你還有屁股沒踹?」
到是您,看起來比較像是亂咬人的「某種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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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用「狗」來形容,這樣太污辱狗了…………
針對這個想興訟的人
竟然利用 http://www.joomla.org.tw 的 maillist 來發佈對blog 主的不滿
我覺得這樣是公私不分
有違專業道德,實不可取
戒之、戒之
Dear 乃特. 馮
對你有信心,對你身邊的少部分人則是戒慎恐懼。假如能擺脫這些人,我很願意出來跑腿作一些事。很難過看你努力結果落得這個下場。不過也不意外,因為對照2003 起 SLAT-talk 我的下場,就知道這些是遲早要發生的,只是是誰的問題。不過時間久了會證明是誰對的。
我在 中文 l10n 上的問題摸索了一段時間。慢慢有些慨念。有一些對整個開放軟體社群大環境有益的基礎工程在作(從基礎研究,coding,社群…都有)。你要辦下一次大拜拜時,我至少可以貢獻a very solid presentation
我會陸續公開發表,在這要是有連絡的管道,我會優先跟您連絡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