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
24
除了電腦以外, 好像比不上 Taxi (終極殺陣)… 車速沒有比較快 (627mile 跑 3:17, 相當於 305.5 km/hr, Taxi 3 就已經跑出 306km/hr 了), 比功能也不行 (既不會飛也不能當雪撬), 而且還比前一代李氏企業 2000 型還要遜 (電腦關掉就不會防彈了), 這樣不行啊… 所以最好的方法應該叫 Taxi 的 Daniel 來幫 Charles Graiman 設計車子才對… 李麥克的兒子 Mike Traceur 感覺起來除了肌肉棒子之外也還是笨笨的 (似乎沒有電腦就不會打壞人了), Daniel 好像還比較厲害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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